北京大学铊投毒案的简介
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发生了全国大学校园里第二起“铊”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晓龙很快被公安局扣押。此案受害人江林、陆晨光,系北京大学化学系94级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晓龙与江林同班不同寝室;与陆晨光同寝室不同班。王晓龙曾交待,过去江林与他关系好,后来却疏远他了,所以投毒。北大曾发生铊投毒案
1、1997年,北京大学化学系发生了一起铊投毒案。作案人是当时化学系的学生王晓龙,他因与同学江林(化名)存在矛盾,将实验室的铊盐偷偷投入江林的水杯中。
2、江林中毒后,出现严重的脱发、肢体疼痛和神经系统损伤,起初病情复杂难以诊断,后来通过专业检测才确认为铊中毒,并进行了紧急救治。
3、投毒所用的铊盐属于剧毒化学品,毒性强烈,调查发现,王晓龙是利用在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便利,获取并实施了投毒。
4、案件告破后,王晓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这起事件在当时引发了社会对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相关问题解答
1、 “北大铊投毒案”具体是什么时候的事?
这事发生在1994年底到1995年初,是北京大学化学系发生的一起投毒案件,当时有两位同学先后出现了奇怪的重病,后来才被确诊为铊中毒。
2、 受害者是谁?最后怎么样了?
受害者是两名化学系的学生,分别是江林(化名)和陆晨光(化名),他们的中毒症状非常严重,经历了极大的痛苦,虽然经过抢救保住了生命,但都留下了严重的、永久性的后遗症,身体机能受到了毁灭性的伤害。
3、 凶手是谁?为什么要这么做?
凶手是他们的同班同学王晓龙(化名),根据案件的调查和审判,动机主要是出于同学间的嫉妒和人际关系矛盾,他利用能够接触到实验室剧毒化学品“铊”的便利,实施了投毒。
4、 这个案子后来是怎么解决的?
案子在1997年进行了审理,凶手王晓龙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个案件当时震惊全国,也暴露出高校在危险化学品管理上的巨大漏洞,促使很多学校加强了相关药品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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